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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是房主想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对外的公示宣传把自己的房子称为“出租房”;求租房是没房子住的人想租房子,让有房子想出租的人来联系自己。...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明确规定,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得转租、转租或改变其用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违反前款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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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的说法是:业主住满5年后,可以成本价+银行利息购买自住(其中成本价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综合成本,并交纳部分税费),购房时可选择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缴纳租金。公共租赁房不得上市交易,购买人需要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 2、对五年的租金如何处理未作解释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十五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 (三)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五)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六)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申请廉租房后不住而出租的属于上述的第(五)项的情形,是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的行为。 所以,申请廉租房后不住是不可以出租的。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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