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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标准在法律上是没有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的。在没有约定延期交付赔偿金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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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标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比例,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即当事人有约定按约定。 约定过高或过低的,则依照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可以予以调整;没有约定违约金标准和损失赔偿额的,则按照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迟延交房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6条也明确了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补偿性质: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赔付额。
1、公司的解释不成立。因为冰灾和保温层工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因此不能作为其延期交房的理由; 2、违约金的计算一般是以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为标准,如果合同约定的与实际损失相比过低,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具体的计算方式一般是以同类地段同时期的房屋租金为标准; 3、交房是以办理交房手续为标准,公司直到现在都未同业主办理交房手续,因此,其仅交钥匙是不能证明其交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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