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
不同地区不同。调整目标各地要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革,综合考虑当地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不同行业用水的差异,结合水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不同地区不同。调整目标各地要积极推进水资源费改革,综合考虑当地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不同行业用水的差异,结合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改革进展,合理确定本地区每五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整目标。到2015年底(十二五末),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费平均征收标准原则上应调整到本通知建议的水平以上,具体水平见附表。各地可参照上述目标制定本地区水资源收费标准调整计划和实施时间表,逐步推进。各省(区、市)范围内不同市县的水资源状况水开采利用情况差异较大的地区,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水资源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管辖海域开采本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为销售,按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8人已浏览
1,926人已浏览
1,632人已浏览
1,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