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形成的债务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夫妻分居期间,双方是否存在经济往来或男方为女方偿还过债务?男方是否偿还过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分居期间,男方是否为女方支付过生活费用或者对于夫妻共同负有赡养、抚养义务的人支付过赡养费、抚养费? 3、是否有夫妻财产约定?债务人是否知道该约定? 4、是否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男方明确约定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 5、高利贷的利率是多少?是否为复利(即利滚利)? 6、债权人主张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2年)? 7、借款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 回答完以上问题,我会为您量身定做应对策略的。
同居期间的债务的分担: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的债务,按照共同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同居期间,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由债务方独自承担。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如果是夫妻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