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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工资怎样赔偿赔偿金的细则: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是要分情况计算的。如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则要加发工资报酬25%的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限期内仍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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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而对用人单位未付工资的事实不负举证责任。《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这表明,用人单位有义务保存已支付工资的证据,而劳动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在劳动者提出已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资的主张时,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不同的用人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报酬的时间不一样,而在这方面法律当中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所以就造成有些时候劳动者认为单位是有拖欠工资的行为,但实际单位的行为并不构成拖欠工资。并不是没有按照约定时间支付工资的,就一定属于拖欠工资,要注意区分认定。
首先要是想起诉的话,先要去解决,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才可以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去基层起诉是不会受理的。是一份临时合同,也是正式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去仲裁,需要出具相关的证明,在单位劳动的证明,当然这个证明单位很可能是不会给你开具的,在试用期内应该有公司相应的工牌,工牌号,工服,工资卡等,就是一切能证明在这个公司干过的相关证明。他这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同样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正式签订后提出的,按照规定,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就可以了,这是正确的。如果不想起诉,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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