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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擅自开门、漏水属不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

2022-03-16
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租赁协议后,承租人就拥有了该房子的使用权。房东擅自留有房门钥匙并进入出租房屋检查,不仅是对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不信任,更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权利的违法行为。如果房屋承租人由此遭受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害的,房东须依法作出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公务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私人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这里所说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处所,包括公民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房东在没有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出租房里修理排水管是违法的。只要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那么房东对房屋就仅享有所有权,而无使用权。因此未经承租人许可,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进入该房屋。房东如果需要修理排水管的话,也应当按照双方房租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此类约定,那么就应当事先通知承租人,并取得承租人同意后,方能入户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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