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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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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直接和老板协商如果他不让你离开你即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2、在摊牌前收集好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如果老板不识相还不放人,你就不用在主动申请离职了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补缴社保等等老板应该会很快放人才对;
无论是什么理由,无论是否按照公司要求离职,公司都不能少给你一分钱。这是国家的意思,是法律的意思。 你可以与老板协商,当然协商成功的可能性不大。但你可以将协商的过程录个音,作为证据使用。仲裁裁决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和诉讼互有优、劣势。就你的情况来讲,仲裁比较好。一时时间比诉讼短,二是可以不花钱(诉讼费),三是金额比较少,公司没有权利起诉(就是公司必须服从仲裁结果),四是仲裁对证据的要求没有法院严格,差不多的情况下,绝对是保护劳动者的。 如果你实在不会办,那就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找帮助。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打电话给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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