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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第...
1、不拒收。 2、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书,凡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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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所拘留的犯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拘留:(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的,在拘留中可能有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罪恶不羁押对社会危险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一岁以下婴儿的妇女。第十一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物品。非日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没收违禁物品。如果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应当当当场制作记录,由犯人签字送案件主管部门处理。
如果法院制作了《决定逮捕通知书》并由公安机关开具了《逮捕证》,将人犯送看守所时,看守所不接收就是违法行为。当然如果被逮捕人存在重伤、重病问题,可能在羁押期间死亡的,看守所可以要求送押机关先行治疗,否则有权在法院逮捕看守所拒收等情况。
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如严重心脏病,看守所原则不予收押,否则,出了问题由看守所承担。如果送看守所时有病不被收押,后警察找关系变更了病历,其行为是违法的,家属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或者检察院监所科投诉。附:《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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