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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
国家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工人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高达35℃以上),不能在露天工作或采取有效措施将岗位温度降至33℃以下,应向工人支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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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今年高温津贴和往年一样没有变化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室内作业的人员,高温天气期间,工作场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补贴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若有用人单位拒发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投诉,逾期不发将处2000元~10000元的罚款 发放标准 目前,我市采取按高温工作日津贴的方式领取高温补贴其中,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天气,具体有三种发放标准 第一种:高温天气在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 第二种: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第三种:40℃以上高温工作人员每月最多可领20元/天的补贴
山西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段: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高温津贴按月发放,清凉饮料不能冲抵该津贴。小编提醒您注意:按照山西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支付高温津贴。高温作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地质勘探等行业,但并不是这些行业的所有岗位都可领取高温津贴,具体还得看所处岗位职能而定。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最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可以额外给职工发放绿豆、清凉油、西瓜等防暑降温物品,但这些都不能冲抵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上海: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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