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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和收购的区别在于:1) 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然可以存在于法人实体中,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 兼...
公司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兼并是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全部进行吸收,一般规模更大;而收购是可以收购部分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被收购公司还可以继续存续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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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置合并。二、收购通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另一家公司的一定控制权。具体来说,根据划分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和混合收购。三、兼并,情况复杂。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界定这个词,而且在实践中经常出现混用现象。因此,关于是否是法律概念有很多争议。在中国,合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合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 承担债务兼并;2、 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兼并;4、控股兼并。M&A的含义更为广泛。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让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本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化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而且两者都是经济词汇,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合并中,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再存在的收购中,收购企业可以存在法人实体,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为合并企业新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负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合并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东为限制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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