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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
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构成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置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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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之时;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但是其中又有着相通的地方。首先,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其次,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最后,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
并购和收购的区别在于:1) 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然可以存在于法人实体中,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 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并购多发生在被并购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时,并购后一般需要调整其生产经营,重组其资产;收购通常发生在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相对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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