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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兼并与收购的区别是什么

2022-04-15 357人已浏览
  • 晏华明律师

    晏华明律师合伙人

    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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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在合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仍可以存在法人实体,其产权可以部分转让。 (2)合并后,合并企业成为合并企业的新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和债务的共同转换;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合并主要发生在合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时。合并后,一般需要调整生产经营,重新组合资产;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下,产权流动相对平和。 因为它们在运营中的联系远远超过它们的区别,所以合并、合并和收购通常被用作同义词,统称为并购或并购,一般是指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以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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