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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不需要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需公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只要符合双方主体的要求,双方的意思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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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以下材料:(一)房屋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房产所有权证。(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销售申请和房价评估。(四)房屋买卖合同。(五)房地产属于出卖人与他人共有的,应当提供其他房地产所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或者放弃产权的书面意见。(六)公证员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活动。既能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内容合理合法,又能督促当事人按合同履行合同,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程序是什么呢?根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房地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书和委托书;(2)卖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3)出售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4)起草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起草;(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受人应当提交房管部门批准购房的批准文件。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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