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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30日,是法定假日,所以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的加班费为日工资的三倍,即当月应得工资÷月计薪天数(即21.75天)×300%;收入除...
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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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即一般工作日加班时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10月1日、2日、3日为为法定休假日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10月4-7日为休息日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节假日加班费依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计算,一般用人单位会有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具体请咨询单位人事。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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