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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工资。同时,还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用人单位有下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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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与对方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任何单位是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该老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
向以下部门求助: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劳动仲裁的时效:60日;即劳动者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但很多劳动者一直疑问,怎么界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的争议,以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作为标准。4、当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 第一、当地劳动保障局。可以打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 第二、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准备书面的投诉材料。投诉材料上应当载明个人信息,用人单位拖欠用人单位的具体事实,以及请求的事项。另外,还需要补充提交证明请求事项及具体实施的证据,如双方劳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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