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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违约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本地法院起诉维权,可以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卖家要求的操作方式有风险。建议与债权人沟通,力图签订三方协议。即您直接支付首付款(数额视债务而定)给债权人,然后由债权人办理解封,解封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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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违约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本地法院起诉维权,可以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卖家属于违约,如果协商不成的,您可起诉卖家,选择要求: 1、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并过户房屋,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可能是支付违约金,也可能是返还双倍定金,如果违约金或双倍定金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如中介费等)的,您还可要求卖家继续赔偿您的损失。
因为你房屋的余款是70万元,应该说你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一般操作都是房款大部分付清或办理好贷款后过户,再留一部分尾款。你们的合同写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才导致双方僵持不下,到底谁违约很难说清楚了。如果想解决问题,最好双方协商免除至今的违约金,变更一下付款方式,让对方先付40万,你办理过户,然后对方再付30,约定详细的违约责任,如若不成,就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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