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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要求的操作方式有风险。建议与债权人沟通,力图签订三方协议。即您直接支付首付款(数额视债务而定)给债权人,然后由债权人办理解封,解封完成后...
卖家违约不配合过户,你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本地法院起诉维权,可以在胜诉之后,申请强制过户,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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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属于违约,如果协商不成的,您可起诉卖家,选择要求: 1、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并过户房屋,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按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可能是支付违约金,也可能是返还双倍定金,如果违约金或双倍定金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如中介费等)的,您还可要求卖家继续赔偿您的损失。
二手房卖方不配合过户,可以试试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买家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因为你房屋的余款是70万元,应该说你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一般操作都是房款大部分付清或办理好贷款后过户,再留一部分尾款。你们的合同写的不是很清楚,所以才导致双方僵持不下,到底谁违约很难说清楚了。如果想解决问题,最好双方协商免除至今的违约金,变更一下付款方式,让对方先付40万,你办理过户,然后对方再付30,约定详细的违约责任,如若不成,就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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