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由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1/3以上董事提议、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二、股份有限公司: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1/3时。 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会议的决议范围较为狭窄,一般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会,与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大会,这二者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是: (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2)1/3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 (4)不设监事会的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是:(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4)董事会; (5)监事会。 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第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中的(1)、(2)是股份公司独有的,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股份有限公司中监事会是必设机构,因此股份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中没有“不设监事会的监事”这一点。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但有些特殊情形下,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