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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有哪些

2022-04-14 529人已浏览
  • 郑路祥律师

    郑路祥律师联合创始人

    浙江宜景源律师事务所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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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有: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的; 2、当公司未弥补的损失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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