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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价与评估价可以是不一致的评估单位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独立评估在合理的范围内评估价当然可以高于造价如评估价与建筑物实际价值相符则不存在...
根据你说的情况,看来法院的问题不小。首先问一下,你是不是就这一套住房。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拍卖的规定,不动产首先要评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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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评估结果的话你可以申请复议,在签字的时候注明:本签字只代表签收。你如果不认可鉴定报告,你得提出不认可的理由,鉴定报告在程序上或者鉴定内容上那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进行第二次评估,只可能在法院指定的范围内选取评估公司,最多上升到该法院的上级法院认可的评估公司,不可能在异地选取其他评估公司,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评估报告需经评估盖章,评估师签名才完整合法有效。估报告应在现场公示,并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到被征收人手中,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十天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评估公司必须十天以内作出解释,对解释仍有异议的可以在十天内申请专家组监定,专家组十天内作出答复。
出具虚假评估报告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等法律责任。其要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具体如下: 1、民事赔偿责任。投资人,如股东、公司等,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虚假陈述,而遭受损失的,可以要求其赔偿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损失; 2、行政责任,证券服务机构,如券商作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款。对负责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罚款。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虚假陈述的,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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