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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价与评估价可以是不一致的评估单位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独立评估在合理的范围内评估价当然可以高于造价如评估价与建筑物实际价值相符则不存在...
一、谁主张,谁举证。你的评估只是自己单方陈述,如果对方不认可,就能把举证责任推到对方头上?我认为不能。相反,届时对方可以以你没能举出损失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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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的评估,与其他财产评估不一样的地方是,不能重新评估,应当找当地的评估专家复议一次,根据我的经验,这些所谓的评估专家,都与拆迁方串通一气,最好的方法就是要看一下,他是不是一个完整的评估报告书?有没有两位,评估注册师签字?没有两位注册评估师亲自签字的,或者是评估员签字的,该评估报告无效,只有给评估单,而没有给评估报告书的,视为没有评估,
拆迁评估报告的户主是根据你房产证上面记载的户主名来写的。 房产证记载什么名字评估公司就按照什么名字出报告。 假如因为买卖没有进行房屋更名,那么可以把买卖协议交给征收办(就是管你们那片征收的部门),让他们统一跟评估公司提出,评估公司才会进行更改。 个人提出,评估公司是不受理的。 户主没签字是指哪方面。 评估公司勘察现场的时候不需要户主本人签字,可以是户主家的亲戚或者朋友、委托人进行签字。勘察现场时的签字只是为了做一个证明,证明评估公司进入你家评估。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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