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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
应该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几个条件: (1)已领取土地使用证或提供由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权属情况;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不属于应储备的土地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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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房屋,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当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等方式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前提是: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3、有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实践中,国土资源局大多同意办理过户,但前提是必须提前缴纳土地出让金。此时卖方表示已履行义务,不对补缴土地出让金负责。对于买方来说,要么终止交易,与卖方就解除合同提起诉讼;要么先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权证后再与卖方解决土地出让金支付问题。在我们处理的实际案件中,买方选择后者,即先取得房地产,再提起土地出让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案件不一定是买卖双方胜诉,胜负的关键取决于双方的交易价格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
根据我国法律,国有划拨土地可以转让,按照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但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转让:1。土地使用者是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3、对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拥有合法产权;4、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所得抵消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划拨土地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转让。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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