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决定从2012年4月1日起实行新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提高为每人每月1100元,二类区提...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决定从2012年4月1日起实行新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提高为每人每月1100元,二类区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济宁市从2012年3月1日起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50元;实行小时工资制的单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元。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均超过15%。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波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8.4元、16.5元、15元三档。具体如下: 一、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和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4元。 二、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拖欠工资及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1、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目前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如果用人单位低于南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8人已浏览
3,187人已浏览
2,692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