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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不用提前说。法律上明确规定,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到部门或者申请解决。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直接向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或是直接到当地劳动局下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3、工资单,考勤记录是关键,你们如果拿不出这些,也没有关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与用人单位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保管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条规定彻底解决了用人单位“有证据不提供”的问题,臂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规章制度等;另一方面,一旦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发生遗失损毁,用人单位也将承担不利后果。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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