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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送达回证有固定的格式,基本的内容都已经由法院填写,受送达人只要在“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一栏中填写本人的姓名并注明实际收到日期就可以的。...
只需在《送达回证》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处签名,并填上收到日期,交(寄)回法院即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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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10-2909:57法院传票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4、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5、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在司法实践中,送达回证的印制有固定的格式。其内容包括:送达机关和送达文书的名称;受送达人的姓名(名称)职务、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送达方式;送达人和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日期等。送达回证的使用方法是,公安司法机关送达诉讼文书时,向收件人出示送达回证,由收件人、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遇到拒收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在实施留置送达时,送达人应当邀请受送达人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诉讼文书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送达程序进行完毕后,将送达回证带回人卷。
法院的送达回证并非法院的生效证明书。生效证明书是由法院开具的,一般标题就写明生效证明书,当事人根据生效证明书可以对案件申请执行。送达回证是法院与当事人或代理人交收材料的凭证,相当于回执。举个例子,法院把传票寄给你或者让你去签收,一般你拿走了那份传票后,还需要填好送达回证,写上你的名字和日期,然后交还给法院,法院就可以据此证明你已经签收了那份材料。在法院发出判决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送达回证,也就是双方签收时间推断案件的生效时间。举个例子,原被告双方都非涉外的,那么在签收判决后有15天的上诉时间,第16天案件就生效,原告1月1日签收,被告1月2日签收,那么案子就在1月2号后第16天生效,也就是18号就生效。但是单纯的一份送达回证并不具有生效证明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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