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你已经履行了买卖合同约定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如果对方一直拖,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拿判决书直接过户,不需要对方...
一、房子卖了以后对方一直不过户,买方可以催促对方尽快履行义务办理房产过户,也可以要求退款并收取卖方的违约金。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你应当到弄清楚买的房子是否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是否登记在买房人名下,如果两证齐全,买房人的说法不成立;其次房屋是否是单位福利分房,是以商品房价格还是远远低于商品房价格并享受单位工龄、物业或其他福利政策购买;弄清楚上述两个问题后再考虑第三个因素:对方不过户是否是不愿意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房屋买卖税。
1、录音、转账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可以证明相关争议的事实。 2、鉴于对方不予配合办理过户,建议你方及时提起诉讼进行析产分割处理。 3、若对方否则该41万的性质,则对方应该对其否认的事实进行举证,若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及证明等,对此应承担不利责任。
1、首先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依合同约定,你已经履行了支付首付的义务。应该由出售方履行办理过户义务了。 3、对方以你不具备限购资格,解除合同的理由很难得到支持。 从合同履行来说,已经实际交付和履行,实际装修居住,遵守约定支付首付,已经实际的完成了合同主要部分,同时,你并不是完全的不能购买,合同目的也不是完全无法实现。仅仅是两个月,通过延迟履行是可以实现合同目的。而且,延迟履行,是出售方作为债务人延迟履行,对于债务方是有利的,并没有损害他的利益。法律应该支持。 对于合同一方想解除合同,另一方想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合同在不损害对方前提下,延迟履行可以实现合同目的,法律应该是鼓励和促成交易的完成,而不是阻碍交易的完成。从立法的目的也应该是支持的。 对于交易,法律规定也是诚实守信,你方并非失信违约造成对方损失,也是因为政策原因,法律应该保护守信一方,而非失信一方。就算是造成损失,因政策原因也是免责的。 4、你可以到房管局咨询下政策,一般在限购政策前完成的交易,是不在限购范围之内的。 5、无论如何,你是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而且得到法律支持的可能性很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5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