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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这叫一裁二审。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程序:...
我国,劳动纠纷调解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三是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调解。前两种形式均为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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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调解是什么?劳动纠纷调解有以下法律特征:(1)动纠纷调解遵守自愿、合法、平等协商原则。(2)劳动纠纷调解机构是特定的。(3)劳动纠纷调解的内容是劳动关系主体之间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劳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4)劳动纠纷调解不是劳动纠纷处理的必经程序。我国的劳动纠纷调解有两种形式,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二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先行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条例第27条又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具体内容有: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6、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自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至今实施已有二十年,我国劳动法有了长足的发展,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内容不断丰富,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方面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规制不断加强,以标准劳动关系规范各种用工形式成为立法趋势,另一方面,企业选择弹性用工形式维持和提高其竞争优势尽量淡化标准劳动关系,与法律的规制背道而驰,尤其是建筑行业层层转包、分包、挂靠及包工头的经营模式的普遍存在,农民工与建筑业发承包企业、包工头是何关系,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与民事劳务关系的竞合,存在法律和实务处理的不一致和混乱。建筑行业惯常的经营模式使劳动关系的认定复杂化,极大地影响建筑行业农民工权益落实,有必要对现行法律规定及实践做法进行必要的梳理,明确法律关系性质,研究这一问题有理论和实践意义,有助于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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