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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老太太和其中一个儿子,所以老太太的一半房产就由其所有子女来继承,关于这部分在办理继承过户时就应由所有继承人协商继承事项...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首先,该房产是你爸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属于她的财产为房产的二分之一。此二分之一由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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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有四个步骤: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公证费通常按房屋评估价的2%收取。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产局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一)申请书;(二)身份证件;(三)原房地产产权证;(四)赠与书及公证书。具体费用请咨询房产局。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车辆赠与需到车管所办理,费用大概在600元左右。
首先确认需要办理什么公证把房子给你:1、如果是父亲去世后你获得则办理“遗嘱公证”,此公证无需考虑房屋面积,按份收费;2、如果你想现在获得则需要办理“赠与公证”,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评估,根据评估后的房屋总价2%收取(《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3、还可以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这个可行性比较低,按照上述文件中的“合同、协议”规定收费。以上是可以采取的公证,你所说的“确认遗嘱效力”并不属于你的实际情况,是在已经有遗嘱的情况下,确认遗嘱的真实性。收费的几个问题回答:1、立遗嘱人可以在一份遗嘱中确认多个财产的归属,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何收费,一般比办一份遗嘱多一点,比办两份少一点,这个完全要与公证处沟通。2、没有产权的房屋一般是无法进行产权性质的转移的,不知道你在大连哪里,我也是大连人,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还要与村委会联系,不知道辽宁和大连的地方政策如何,现在的宅基地基本上不可进行产权转移了。如果你在城里,那这没有产权的房屋或者是违法存在或者是产权尚未确认,两种情况都不能进行公证。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处的收费可能有一份更加详细的,但是网上查不到的细则,其中有价格的上下浮动规定,所以要咨询公证处。如果办理赠与,按照管辖的规定,一定要在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比如西岗区,同时也可以在大连市公证处,如果省公证处在大连有办事处,也可以去。遗嘱公证无此限制。
要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女儿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女儿,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女儿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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