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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加班津贴怎么算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广西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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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到35℃以上可向单位要高温津贴,举个例子武汉市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武汉市总工会专门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的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二、上夜班、“三班倒”有没有高温津贴对此,武汉市总工会经济和劳动保护部负责人的答复是,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如果上夜班期间的办公室温度达到33℃,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该负责人还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应拿与正式工一样的高温津贴。
加班补休视为出勤,不应扣减高温津贴。补休,是用平时不休息的时间来弥补该休息而未休息的时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的,应当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因为劳动者已经在休息日提供了劳动,补休时间应视为提供了劳动。属于发放高温津贴期间的,享有高温津贴。《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国家制定的高温补贴费是根据实际地区的温度情况进行的,每个地区的实际天气情况都会影响高温补贴费的发放和标准的制定。为了更好地管理我国高温费的发放,国家制定了相应的高温费补贴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下面。一、我国高温补贴标准-40℃停止露天作业:新方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站向公众公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日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气象台发布的预报温度调整作业时间。二、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孕妇高温禁止露天作业: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到来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妇和未成年人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我国高温补贴标准——超过35℃的室外作业享受高温津贴: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四、高温津贴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同时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要的药品,不得发放资金代替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抵消高温津贴,最大限度地保证高温津贴在高温劳动者中的有效使用。5、我国高温补贴标准——中暑诊断为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工人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而中暑,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及物动词我国高温补贴标准-各地区高温补贴标准:广东、重庆、福建最长5个月,江苏率先调至每月200元。今年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有所调整:从事户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从160元调至200元,每年按4个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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