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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
劳动法规定,一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一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如果用人单位有需要延长工时的话,需要向工会还要劳动者协商。《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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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有需要。
劳动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八小时,这指的是实际工作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中或者其它所占用的时间。法律链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上面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3、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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