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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捐赠是不得扣除的。只有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社会团体的捐赠才能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
直接捐赠是不得扣除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捐赠才可以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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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开具的捐赠票据是赠税前扣除的凭证。符合标准的是不需要再确认。
直接捐赠是不得扣除的。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社会团体捐赠才可以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20]45号)第一条: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第五条: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超过零的金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群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群体用于公益事业捐赠支出,年利润总额在12%以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金额超过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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