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经登记生效。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本条是关于动产物权占有改定的规定。占有改定是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律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即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移转所有权或者设定质权合同的情形。例如,承租人或者借用人,依据租赁合同或者借用合同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协议,购买该项动产或者在动产上设定质权。在受让人已经取得对动产的占有又依据法律行为取得其物权的情况下,动产物权的公示已经在事先完成,物权受让人已经能够依物权的排他性行使物权。因此,物权的变动就在当事人之问的关于物权变动的协议生效时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五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529人已浏览
496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