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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违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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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而未到岗工作。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是是否到岗工作。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者旷工多少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员工旷工几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应由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进行规定。这里应注意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具有合法性,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指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主要指,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度制定好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如果确实构成旷工,公司可以直接开除,无须支付补偿金和提前通知费,但是劳动局对于开除的认定很严格,这个问题挺复杂的,这里就不展开了 2、让这个员工证明2004年10月入职的事情 3、这个原则上是不可以的,缴费基数的计算不应当排除加班费和奖金,但是现在的企业一般都象你们这么操作,如果社保中心要求你们补缴,你们还是缴了吧。
员工旷工三天是否直接辞退,劳动法对此没有直接规定,要视乎企业的规章制度内容判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度中明确将旷工三天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合法,则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制度中没有此规定,则不可以凭此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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