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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房贷没还完,不能办理“增加共有人”等业务。房子有贷款的话,增加名字会导致抵押物与借款合同不符,在房管部门办理正式抵押时可能无法通过...
如果贷款目前尚未还清,而且目前你参与了还贷,这栋房子将属于你们夫妇的共同财产。虽然之前男方付了首期,但之后女方也帮助还款,拿到新房后,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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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说明了你的房子都处于抵押状态,在该房屋上添加所有人,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也就是需要到银行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般来说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由于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联系也就因此发生了改变,对银行来说这存在潜在风险。但这并非硬性规定,各分行的政策也不同。 如果在购房时就写自己和父母的名字,就可以。
对于贷款加名字如何操作,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多数地区要求还完全部房贷后才能加名,因为加其他名字,等于将房子产权赠与其他人一半,银行办理贷款时抵押的是全房,如果贷款期间赠与其他人一半,将来一旦出现原贷款人欠贷的情况,能拍卖的房子产权减少,银行利益受损,而且操作比较麻烦,所以银行一般要求先还完全部房贷才能加名。但是,如果银行经审核后,新加的人同意做为共同贷款人的,有的银行也会同意加名。具体你的情况能不能加名,建议咨询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贷款的银行。注意必须是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
法律并没明确贷款没还完的房子是否可以加名字。但是在实践中,贷款没还完的房子不可以加名字。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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