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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你们应该尽快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我国现行法律自1994年以后不承认事实婚姻,要离婚必须补办结婚证。关于共同房产一般情况下要合理...
离婚时分配的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得共同财产,你母亲名下的财产不属于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房产是你母亲在旧村改造、拆一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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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但是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过如果你父母如果能证明一半房款是向朋友借的,这部分借款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按现有法律的规定,离婚是没有强制的所谓离婚补偿款的。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女方不要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而探视权属于人身权利,不能剥夺。
婚后父母出资房产的认定: 1, 要保留好父母一方汇款给子女一方的记录,这是很关键的。 2, 同时要看父母汇款给一方的时间与购房时间的间隔是否合理,也就是说能否合理的认定父母当时给钱是否能认定为购房之用。 3, 若父母仅仅只付了一部分房钱,法院分配房子权利时,会先确定夫妻双方共同的出资款是多少(这笔钱包括首付部分+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然后分别确定男方出了多少钱,女方出了多少钱(父母出的钱视为子女一方出的钱),然后根据双方出钱占房子现在净值的比例来确定双方各应分多少钱。
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还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全额出资,如父母仅付了首付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仅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本金 增值),如果登记在小夫妻双方名下的,当然属于共有,未做份额约定的,视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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