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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主体的待遇不同;4、报酬的性质不同;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6、适...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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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务工合同的区别如下:(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4)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5)雇主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6)合同内容的任意性不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则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由当事人协商,如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但劳务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背强行法规定情况下自由协商,任意性很强。(7)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法则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8)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及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9)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限期用人单位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10)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范畴的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 2、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使用者的劳务合同的主体既是市民,也是法人,也是市民和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 3、合同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成为使用者的一员,两者的关系具有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方面的当事人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劳务合同没有必要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薪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表现劳动分配原则的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按等价支付。
劳务合同是单位与单位(包括公民与单位、公民与公民)之间由于劳务问题成立的契约。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当事人的性质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就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例如,一方为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另一方为劳动者);而劳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是经济流通关系的双方当事人。 (二)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劳动者被单位录用为职工后,因完成工作任务而明确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主要规定劳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由于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场所的身份不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合同关系的主体,参加单位工作,成为该单位的职工,享受该单位职工的权利,履行该单位职工的义务。签订劳务合同后被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甲方)派到另一方(乙方)劳动的劳动者,只按照甲方意见在乙方参加劳动,并不成为乙方的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务费,但不给劳动者发工资。有时为了工作简便,经甲乙双方协商,也可由乙方代替甲方向劳动者发工资(然后从劳务费中扣除)。但从性质上说,还是甲方给劳动者发工资。从表面看,劳动者也常同乙方职工一样按时上下班,但这是按照甲方的派遣意图办事的。 (四)法律依据不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办理,而劳务合同则应依据民法的规定办理。由于法律依据不同,发生争议以后的处理也不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期限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劳动合同期限有几种期限的相关知识呢?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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