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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能否要求补发工资

2022-05-03
我原本就是国有职工,身份没变。有关劳动部门的意见是:1。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给与经济补偿金5000元,养老金由企业补缴1994-2004年企业承担家部分,2。不享失业保险待遇。3。不予补发资。 我个人查看劳动法第12章97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这种类型?能否要求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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