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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与公司签订过合同吗?合同期限是固定期限还是无固定期限? 如果签订过固定期限合同,企业想提前解除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向你们发放经济补...
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及不签订的后果。(另外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上“”,上保险就意为着有劳动关系。)2、签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说明他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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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因为经济原因裁员,是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应当给予被裁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为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你2010年8月入职,工作到2012年11月,工作时间两年三个月,则可要求公司支付二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是公司裁员,作为职工无需写辞职申请;如果是职工自行辞职,则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处理!我是劳动仲裁员,劳动仲裁、、企业劳动法咨询可以HI1、单位严重违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最多11个月)等,支付,补缴社会保险等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问问题得看怎么去理解了。如果此是的“管”是狭义上的管,也就是直接管理,这句话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再理解的稍微宽泛一点的话,把“管”理解为除了直接管理之外,还有监护的意思,这句话就有点问题了,因为孩子的母亲也是他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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