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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该部分有异议,可申请重新检测电表,如果是真的存在问题,是应当补交的。适用法:《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 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周期校验、...
首先,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拆除水表、电表。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与供电、水合同是各自独立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供电、水合同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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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业主和物业管理小区的关系看,水电气热的管理和维护一般不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物业管理小区一般是依据与水电气热等专业服务单位之间的协议代为管理。物业管理小区无权也不应采取断水、断电的做法,而应选择合法手段解决问题。 如果物业公司用停水、停电的手段来威胁业主,业主可以去相关的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也可以去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由于停水、停电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还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个问题答过了,你最好直接说电表坏了,也不要说什么时间坏的,让物业找人来处理。如果对方没提到什么责任,就没责任。说到责任,以你的情况,应该是供电局如果能证明你这些年实际用电多少,可以要求你补交。也没什么责任。不过,说实话,5年后你才来处理,也确实有些不妥。但我想还谈不上什么额外的责任吧。毕竟你没动过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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