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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签合同是单位的责任 2在劳动者没有过错、或者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关于您问的没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的问题,我的解释如下;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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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不但要全额支付工资,还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你们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3、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我从2005年年初至2009年7月底一直在长庆油田下设的单位工作,2009年7月底突然被口头通知被清退,在这几年的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我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任何社会保险。我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多次找到单位人事科要求他们立即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交以前的各种保险及补偿,可是他们说我是临时用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是打官司我也是不合法的。请问象我这种情况如果打官司胜诉的机率有多大?难道我真是无理取闹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2、你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3、尽快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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