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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
1、如果是周末加班,单位可在以后补休,或者支付200%的日工资; 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单位安排补休,也要支付300%的日工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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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你对加班报酬和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即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你加班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过了试用期,单位未通知解除合同,仍继续工作的,视为继续履行(也就是转正),应按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报酬(而不是试用期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如果是周末加班,单位可在以后补休,或者支付200%的日工资; 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单位安排补休,也要支付300%的日工资。 2、周六请假要看单位的规定,试用期加班的三倍工资都一样支付。 3、订立合同正常情况下是要按规定履行的,如果劳动者不想在单位工作,要在前30天内提出书面辞职,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的,也可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况,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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