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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胜任的员工怎么处理

2021-11-20
不胜任工作是指,在用人单位无故意提高工作定额的情况下,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以及不能完成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的情形。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能达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一旦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以此为由单方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是否定的。用人单位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2、对劳动者进行重新培训或调动;3、重新培训后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只有在满足这一要求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才能以不称职为由主张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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