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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
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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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二种途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颁发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诉讼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 向法院起诉一般要提供双方的结婚登记证明、身份证件、证据,书写诉状,到法院立案
办理离婚登记一般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 4、申请登记离婚的男女双方已经就夫妻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达成离婚协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但无论是哪一种离婚方式,法律中都没有要求说必须要回到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尤其是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除了可以回结婚登记地申请离婚外,只要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这也是可以的。至于诉讼离婚,通常是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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