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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2021-07-06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但无论是哪一种离婚方式,法律中都没有要求说必须要回到结婚登记地办理手续。尤其是在协议离婚中,当事人除了可以回结婚登记地申请离婚外,只要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这也是可以的。至于诉讼离婚,通常是到被告一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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