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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优先权在开除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建筑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从建筑工程竣工之日或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工程...
工程款优先权的范围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价格;并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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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逾期支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可以放弃。但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导致其工程价款债权不能实现,进而造成其资产负债状况恶化,以至于不能支付建筑工人的工资,则该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为就违背了《合同法》第286条设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的本意。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分级”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ask.com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支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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