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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
这样的上班制度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在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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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工人的法定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依法按规定支付工人加班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工资发放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劳动者工资标准的相应比例发放加班工资。这个规定没有职场的区别,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话,使用者必须支付加班补贴。本案中,该公司的规定属于内部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无论员工是否认可,都是无效的规定。因此,可以主张向该公司支付加班费。鉴于公司拒绝,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提供相关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提供。使用者在仲裁机构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按照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人员、锅炉司炉、操作压力容器者、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煤矿井下瓦斯检验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机动船舶驾驶人员及轮机操作人员、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均属特种作业人员。
国家对特殊工种范围有明确规定,特殊工种由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劳动部门认定特殊工种,主要依据档案资料记载,对个别有疑问的,会进行调查。通常,劳动部门认定特殊工种,一是在审批退休的时候一并认定,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向劳动部门申请退休,劳动部门经过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二是国企改革中,一些地方劳动部门对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进行资格认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和工作年限予以确认。 需要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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