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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管理岗位上有没有加班工资

2021-10-24
国家对工人的法定工作时间有明确规定,依法按规定支付工人加班费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工资发放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劳动者工资标准的相应比例发放加班工资。这个规定没有职场的区别,如果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提供劳动的话,使用者必须支付加班补贴。本案中,该公司的规定属于内部规定,违反法律规定,无论员工是否认可,都是无效的规定。因此,可以主张向该公司支付加班费。鉴于公司拒绝,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提供相关证据。对于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应由用人单位提供。使用者在仲裁机构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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