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1、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国《侵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应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只有1年,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伤情后1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所以完全可以起诉
精神病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为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自己有财产的自己承担,没有财产的由监护人根据过错责任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胡建中律师的观点,从法理上来说是错误的,当然不排除在实践中被如此认定.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处所说的"盗窃",并非以构成盗窃罪为要件,而是指"在不为所有权人所知的情况下使车辆脱离所有权的控制",由是观之,李先生欣不应该对此事故负责.问题是:李先生的贤侄是坦然承认偷开了车出门,还是说得到了李先生的默许.或者说,李先生有无证据证明是其贤侄偷开了车.哎呀,有点"煮豆燃斗芰"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1,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