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1、精神病人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一般来说,孩子的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如果夫妻离婚,该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应当由同该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依然也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法院可以责令未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精神病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为监护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自己有财产的自己承担,没有财产的由监护人根据过错责任承担。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这里有几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未成年,一个是孤儿,还有一个是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而未成年人造成损害,加害人本人不能赔偿,则应该由其监护人来进行赔偿。在这里,你的问题是加害人是未成年人,而其又是孤儿,那么久没有相应的监护人,也就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处理办法,就是联系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教育,并且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管教,防止再发生其他问题。如果他有人收养的话,包括孤儿院之类的,那么收养者就是他的监护人,有些情况下民政局也可以作为孤儿的监护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9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