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
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一、行政复议以不调解为原则。 因为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调解意味着争议双方在各自的权利义务问题上作适当让步,以便达成妥协,所以调解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对自身的权利,有完全的处分权。行政争议中的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职权不同于一般的权利,行政机关对其没有处分权,既不能超越,也不能放弃。超越是越权违法,放弃是失职违法。可见行政复议审查对象的特点决定了复议没有调解的余地。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就必须维持,不维持就不是依法行事;同样行政行为违法、失当,就必须撤销,不撤销也是不依法行事。虽然《行政复议法》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行政机关对法律规定的职权没有自由处分权这是一条公理性的原则,有这条原则在,就意味着复议不适用调解。 二、例外情况: 如果复议的内容涉及行政赔偿的问题,在赔偿的数量上是可以调解的。 三、行政复议采取以行政复议全面审查依据为原则,调查听取意见为例外的方式,申请人自己提出申请或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才会调查听取意见。 复议制度更重视效率,行政效率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原则,毕竟行政机关的主业不是处理行政复议,而是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主要指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内容。重点是程序审和实体审两个方面。 行政复议审查的依据,是指法律根据和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关于行政复议的依据有哪些问题的回答如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8人已浏览
1,642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